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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生命如草芥,29岁孕妇死亡一尸两命 2013年8月31日石楼县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典型的医疗事故,一位年仅29岁的孕妇结束了年轻漂亮的生命。 2013年8月31日零点左右,一位名叫尚明丽的孕妇发现有分娩征兆,在父母陪同下走进了石楼县人民医院妇产科,接诊医生是妇产科主任张玉梅,经诊断产妇先天性失血、胎盘早剥但不很严重。医生建议两种方案,一是剖腹产,一是通过用药阴道自然分娩。让产妇家属签字,产妇父母说“孩子的丈夫不在,我们签字不合适,如果能自然分娩的话,就在等等,她的丈夫正往这赶呢”,即采用阴道分娩方案。于是,主治医生让产妇父亲在关于拒绝剖腹产,让自然分娩,后果自负的医疗责任书上签了字。凌晨2点10分左右值班医生让产妇进入产房,,期间做过2---3次检查,做出子宫开口二指,离10指还很远建议剖腹产。主治医生备皮准备手术。此时丈夫已在门外候着,及时同意剖腹产并签字。之后,产妇亲属出动两辆车分头把手术涉及的科室医生接到医院,凌晨4点10分产妇进入手术室,之前进产房前的2小时内,值班医生护士意见不一,有的说“你们还是剖腹产吧”有的说“生孩子那有不疼痛的,得有个过程的”,没有及时采取措施。
凌晨4点30分,从产妇腹中剖出一死婴4点50分医生要求切除子宫,病人家属同意并签字,6点30分医生呼双爱又说“目前通过子宫捂热,已趋于好转,可以保留”。于是对病人丈夫说“在原签字的地方划一杠,写上取消二字,在下面重新写[不同意子宫切除,同意保留,后果自负]”,签字时间是6点33分,接着缝合好刀口。除值班医生外其余两位医生撤退.。接近7点,手术室有人出来说“病人失血过多,出现低血压,要签字输血”随即签字,手术室护士从检验科取回仅有的两袋O型血,病人家属仓促温热后,送回手术室。两代血很快输完,产妇母亲提出亲属供血时,院方没有采纳,等到第二次从市中心血站调回血已是上午10点30分左右,产妇停止输血接近2小时。血液供应不及时,又不能采取及时凝血措施,病人出现低血压状况。甚至失血性休克。
2013年8月31日早晨7点50分,只见医院院长及主要科室人员慌乱进入手术室,病人家属见状焦急万分,建议院方能否从省、市级医院联系专家前来救命,费用病人承担,两次建议后,院方联系到吕梁市妇产科和重症监护室两位专家。专家中午12点30分后赶到医院,期间6个多小时,石楼县人民医院束手无策,没有实质性的有效救命措施。 吕梁市人民医院专家赶到后说“产妇子宫大出血,需要切除子宫止血”,产妇家属同意并签字,15点半子宫切除术完成。产妇情况不见好转,依然昏迷,低血压甚至无血压。产妇下不了手术台,医生出不了手术室,医院别无良策,病人只有等死。
17点院长对产妇家属说,他安排产妇去省城医院,因为情况很严重,在这里只有等死,出去或许有一线希望。其实,此时病人靠呼吸机呼吸(病人9点30分戴上呼吸机),血压几乎没有,很有可能去省城的途中死亡。病人家属为求一线生机,同意院长的建议。 下午五点半从石楼医院出发,晚上九点半到达山西省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,经过全力抢救无效,于2013年9月1日凌晨四点,病人停止呼吸。
一个年轻漂亮的生命就这样在石楼县人民医院(二等甲级医院)的草率、无能、亵渎、慌乱的操作下,悲惨地离开了人世。
事情发生后,石楼县人民医院、石楼县委、政府无人问津,死者亲人为讨说法,在医院大门旁边的铁栅栏外打了一条横幅“草菅人命,天理不容”有五六个亲人静坐,既不影响医生上班、病人看病,也不影响交通。只是警示求医者慎重,不要步死者后尘。石楼县公安局一行十几人在惠建军的带领下,对死者亲人连打带扭抓进公安局非法拘禁长达10小时之多,10小时之内没给喝水、吃饭。敢问苍天,青天何在、公理何在?公平、公正何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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