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:中山市港口镇胜隆社区木河迳东路靠北围的路边,有一排砖红色的模样一致的商住房。房子共有7栋,楼均为四层,每栋楼有4个铺面,底楼用于商业办公,楼上则出租给在当地打工的人士。经多方++,这7栋楼所在的地面就是居委会书记内勾外结,将社区集体所有的3 .95亩地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,将使用权划归个人,建商住房出租获利。先后有2名副镇长、1名公安分局长、1名财政所长、1名规划办副主任被拉下马。日前,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港口镇的这一宗腐败窝案做出一审判决,港口镇原党委委员、副镇长林锡华、港口镇原党委委员、副镇长梁炳福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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